学会会员查询系统 ┊ ENGLISH  
  首页 - 学会简介 - 行业动态 - 科普知识 - 政策法规 - 能源专题会展信息企业黄页专家库
  访谈 - 能源文章 - 咨询培训 - 企业供求 - 项目信息 - 招聘求职邮件系统会员系统编辑部
  光伏风能热利用氢能光化学生物质能太阳能建筑科普提问学会会员
 站内搜索:  
百度搜索:
  首页 > 行业动态 > 各国以法律方式确认生物能源地位
各国以法律方式确认生物能源地位
信息来源:商务部 发表时间:2008-1-31  

 近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能源法修正案。新的能源法鼓励生物燃料乙醇的发展,要求到2022年,生物燃料乙醇的使用量达到360亿加仑,这意味着未来15年内,美国生物燃料乙醇的使用量要增加5倍多。 巴西政府对生物能源的使用作了强制性规定:在所有的汽油燃料中都必须添加20%的乙醇;还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巴西全国所有加油站停止供应传统普通柴油,所有出售的柴油中必须含有2%的生物柴油。巴西政府还计划2008年将生物柴油的添加比例提高到5%,提前实现原定2013年达到的目标。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对生物燃料的产业发展作了统筹安排,在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提出:2010年生物燃料年替代石油200万吨,2020年生物燃料年替代石油1000万吨。

首页学会简介会员登陆邮件登陆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企业黄页编辑部会员查询 访谈
联系方式:86-10-62017009(学会) 86-10-82378899转820(网站) E-mail:cres@mail.cres.org.cn
Copyright (C) 2004,2007 中国可再生能源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15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