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是: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 (二)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 (三)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愿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佥合法权益,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加国家太阳能科学政策、法规制定和科学决策工作。 (四)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 (五)开展科学谁,提出政策建议,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咨询服务、技术服务、资格评审等任务。 (六)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七)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八)兴办和开展符合中国太阳能学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和非营利性和经营活动。 |